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付了訂金才後悔,突然不想買了,可以要求退還訂金嗎?

不想買了,但已經付了訂金,法律上有什麼辦法可以把訂金拿回來呢?明明就是店家有毛病,為什麼不能退訂金?

  老實說,在外面看到有人嚷著要退訂金,都會覺得很荒謬,甚至覺得那肯定是奧客。但發生在自己身上時,都會覺得自己退訂金很有理有據,要不是看到其他店家更好也不想退,完全沒發現自己也變成那個人人厭惡的客人。

  在大部分的狀況下,訂金都是不能退還的,就算最後真的成功被凹到退還,那可能也經過了好幾次的調解與訴訟程序,可能一年都過去了,加上時間成本來看真的很不划算。可以的話還是認賠見好就收,不然就是購買前再三考慮。

 

支付訂金就是為了防止客人莫名跑單不買,很難要求退還!

客人自願不買理論上店家不用退還訂金

  某些商品因為要提前訂製,店家會擔心客人跑單後物品沒人買,收了訂金至少可以保障客人突然不要了,業者能不虧損這麼多。如果不想要平白無故損失訂金,還是再三思考後再下單,以免弄到大家都不愉快。

想退訂金可以私下與店家溝通

  訂金屬於民法上的契約規定,只要買賣雙方達成共識即可。如果真的很想退訂金,最好的方法是把姿態放低與賣家溝通,而不是想辦法拿法律來壓榨逼店家兔出訂金。

實體商店購物無法主張七天鑑賞期內無條件退貨

  最常聽到的七日鑑賞期,只適用在網路購物、電視購物這種沒有前往實體店面、下單後要過一陣子才會收到物品的交易型態。如果在實體店面購物被要求收取訂金,是沒辦法主張鑑賞期退貨的。

 

因店家問題或天災,客人臨時取消購買,可視情況要求店家退訂金!

事後發現店家負評太多恐怕不能退訂金

  有的人會在支付訂金後,回家繼續到處查關於店家的網路評價與商品使用心得,意外發現買到的是一家大雷店,才開始感到後悔希望可以退貨。但買東西前,消費者本來就有義務要提前做功課,更不用說那些評價本來就擺在網路上。所以,如果只是因為自己疏於蒐集資料而後悔購買,要求退訂金是不太合理的。

出貨時間超過預期可取消購買並退還訂金

  無法退訂金的狀況僅用在「消費者自己不想買」的情況下,其他無論是店家問題,還是各種突發狀況導致商品壞了、延遲送達,買家可以無條件取消購買且退訂金。

商品出問題不能販售可拒絕替代商品且要求退訂金

  有的賣家臨時無法提供客人當初預定的商品,拿其他商品來替代。但無論物品有多相似,都不是客人當初訂購的那項。像這種情況,是可以拒絕購買、退訂金的。比較擔心消費者不夠堅定,在賣家慫恿下還是買了不需要的替代品,之後才反悔。像這種狀況就真的很難辦了,如果可以的話,不想買還是盡早拒絕比較好。

 

訂金過高或不合理,可視情況退一部分費用!

不同性質的商品訂金上限不同

  其實每種商品都有自己的訂金收取上限,如果對訂金有疑問可以致電消基會詢問。要是發現店家收取的訂金比規定上限還高,可以要求退還超過的部分。

提前取消購買可視情況依照提前天數退還一些訂金

  最常出現在餐廳、飯店訂位,越早退訂可以拿到越多訂金,甚至也看過提前一個月退訂是可以退還全部訂金的。但這法律上並沒有強制的規定,主要還是得看店家怎麼做。如果店裡本身沒有退訂金的規定,唯一能做的也只有盡量溝通,無法強迫。

對訂金有疑慮可洽詢消基會

  雙方為了訂金各執一詞是無法解決問題的,最公平且有效的辦法還是找消基會或消保官投訴,讓專業人士直接評斷誰對誰錯。如果是店家的錯,消保官肯定會要求退訂金;但如果連消保官都認為是客人的問題,就不要浪費時間繼續執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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