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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上罵人、開副本有罪嗎?私訊罵人能告什麼?對方匿名是否還能告?

在網路上被罵真的很討厭,但對方匿名,也不知道住在哪裡,就算告了也不知道該找誰,實在很討厭。能報警讓警察處理就好嗎?

  大部分在網路上被罵、被公審的狀況都是能告的,甚至就連最常被詬病的私訊罵人無罪,也能提告民事訴訟來請求損害賠償金。但即便這類狀況看起來是小案件,但打官司都是非常麻煩的,中間的程序繁瑣程度遠超想像,不用太奢望案件會在六個月內判決出爐,所以就算有意願提告,也得先做好承擔這些壓力的心理準備。

  打官司分為「民事」與「刑事」兩部分,刑事訴訟雖然成立要件比較嚴格,但規定較為具體,有檢察官或警察協助,爭議也比較沒那麼多。而民事訴訟(尤其是金錢賠償案件)受害者得自行蒐集證據來證明主張有理,有時候訴訟結果出來也不盡人意。但無論是想告什麼類型的案件,提前做功課準備都是必要的。

 

網路罵人恐觸犯妨害名譽罪,但有無犯罪要看狀況評估!

大部分網路罵人有犯法都是觸犯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

  妨害名譽是刑法上的一個分類,其中最常被用到的就是公然侮辱誹謗。雖然很像,但概念完全不同。公然侮辱就是典型的「罵人」,無論是問候長輩還是罵別人是豬頭、智障,都屬之;誹謗則是「說一些傷害他人名聲的事」,就算是事實也可能成立,像是說人私下約砲、以前考試作弊等。受害者可以看情況來判斷自己的狀況比較偏向哪種,再考慮提告。

沒有指名道姓也有可能妨害名譽

  妨害名譽的條文中從來沒有「指名道姓」這個構成要件,若只是單純網路上亂發文、地圖砲,沒人看得出在說誰,確實難以成立犯罪。但如果有說出對方的某項特徵,甚至是不用特地說出來就有不少人能意會到是在罵誰,就有觸法的疑慮。

單純態度差卻沒有人身攻擊難以提告

  網路上打字有時候看不出對方情緒,除非是有揚言對他人不利或辱罵的狀況,要不然單純認為對方態度很差,在法律上是幾乎不會成立犯罪的。

 

開副本、肉搜、網路霸凌、網路公審,恐犯多條罪!

被開副本最多能告三條罪

  最主要的自然是妨害名譽罪(公然侮辱、誹謗);要是沒有把名字或頭像馬賽克,甚至還有在公審內容中貼出個人檔案,便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;公審時如果說了要加害他人的言論,或是「走路小心點」這類讓人心生懼怕的話,則會有恐嚇罪疑慮。

被網路人身攻擊建議先截圖且避免正面衝突

  無論是遭到發截圖公審,還是影射亂罵,都建議不要隨便罵回去,以免自己也被對方抓到把柄。盡可能截圖或以其他方式留下證據,往後無論是要提告還是求償,都能做有利證據。

不認識對方建議先報警請求警方協助

  在網路上被不認識的人或匿名的網友攻擊,由於不知道對方真實身分難以提告,建議先報警尋求幫助,也只有警方、檢察官才有公權力能合法請網站提供對方資料。

 

私訊被罵難以成立妨害名譽,可考慮民事求償或恐嚇罪!

妨害名譽(誹謗、侮辱)如果沒外人在場就不成立

  名聲受損的先決條件,就是要有被自己與對方以外的人聽到。要是當下根本沒人知道,那名聲自然不會受到任何損害。私訊罵人最麻煩的地方也是如此,由於南以提告誹謗或侮辱,會使得許多不肖之人整天私訊亂罵,影響到旁人作息。

揚言加害自己或家人而心生恐懼可提告恐嚇危害安全

  普通的私訊罵人可能告不成,但如果是私訊揚言對自身或周遭人不利,則有可能觸犯另一條恐嚇罪。這時候就與是不是公開發言或有沒有旁人聽到無關了。

被私訊騷擾到精神出狀況建議看醫生並要求民事賠償

  長年騷擾雖然無法提告妨害名譽,但如果嚴重影響到受害者的身心健康,還是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損害賠償。雖然並沒有規定一定要有醫生證明或就診紀錄才能求償,但有看病總是能凸顯出狀況比較嚴重,求償起來會更順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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